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政策研究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1-1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现代社会是知识经济的社会,科技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所占据的重要性变得越来越明显,因此,加强科技开发和创新能力,正在成为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主要途径之一。交通本身就具

现代社会是知识经济的社会,科技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所占据的重要性变得越来越明显,因此,加强科技开发和创新能力,正在成为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主要途径之一。交通本身就具有作为国家实力表征之一的重要地位,而交通领域对科技的要求相对较高,加强科技开发能力在交通领域显然很有必要。而科技的进步需要宽松的环境和思想的碰撞交流,为此加强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政策,为交通领域的发展提供良好条件,同时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 交通信息资源共享理论

1.1 交通信息共享的概念

交通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在理论上就是指将交通发展和具体应用的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各个环节的科技进行共享,其中包括交通科技所使用的条件和范围、使用的过程及效果的具体信息,并进行进一步的加工和整理后,将最终的成果放到共享平台上。而展示和共享的内容也包括了科技的项目、成果、基础、文献和数据等多个方面[1]。

1.2 交通信息共享的基础

交通科技信息能够进行共享的法理基础,主要来源于产权理论的原则。由于交通行业的相关技术开发基本都是由政府直接投资,因此,依照产权理论的要求,交通科技的知识产权所有人是国家,但“国家”本身是无法直接行使知识产权的权利。而通过各地政府和交通管理人员作为代理,能够切实地实行科技信息的共享,使其具备法理上的基础。

1.3 交通信息共享管理的现状

交通科技信息进行管理的部门主要包括各级政府所设立的、专业的科技发展相关的管理部门,是对科技的研发和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交通行业本身所具备的管理部门,主要是针对全国各地的交通单位内部的科技研发、检验报告等科技内容进行管理;外部的商业信息机构,通过外部与交通行业本身没有利益联系的专门机构,对交通部门已发表的文献和报告、数据等信息进行整理,提供商业化的服务[2]。

1.4 交通信息共享的概况

交通科技信息资源的状态,现阶段仍具有一定的封闭性特点。交通科技信息资源的共享平台,在我国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仍然有某些地区的科技信息是相对闭塞的,而已经建立起的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基本也都是以省级行政区为中心,没有覆盖全国的共享平台,信息共享能力受到了限制。

2 交通信息资源共享的约束

2.1 利益的约束

由于科技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已经受到了广泛重视,因此,信息资源的拥有者自然不愿意将科技信息进行无条件的共享,却希望能够得到其他交通单位信息的无条件共享。而交通科技信息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社会公共的产品,即使共享出去也不会出现损耗。被利益阻止的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也只能通过利益促进共享的实现。

2.2 产权的约束

科技成果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而科技的进步发展是建立在过去的科技成果和技术之间的共享上。因此,知识产权虽然保护了知识所有人的权益,在这一方面却导致了知识间的交流出现了问题,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上也出现了不足的现状,也同样是导致交通信息共享难以得到更多人认可的重要原因之一。

2.3 安全的约束

交通信息资源的安全性,也影响到了参与资源共享的积极性。只有通过政府以及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安全的防护和保障,才能保证交通科技信息资源能够在安全的前提下,将其放到公开的网络平台上进行分享,而只有相关的公开共享和使用的制度得以健全,才能够保证信息共享的秩序性[3]。

3 交通信息资源共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1 缺乏专业机构导致的信息共享不足

交通科技信息资源进行共享时,大多是由当地的交通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主导,参与工作的部门也各自不同,严格来说,并没有专业负责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相关政府部门,对交通信息资源共享的整体流程和各个环节的监督、掌握进行全面的管理。因此,在不同部门间的协作中,自然会出现一定的沟通不良的情况,导致信息共享不足。

3.2 缺乏统一立法导致的管理无序

我国对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程序和要求等方面中都不存在系统的法规规定。不仅没有专门针对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法律条文,甚至也不存在行业规范,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只能依靠监管部门的管理和平台使用者的自觉,以及其他相关联的法律条文进行管理,因此,管理实质上是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中。

文章来源:《中国科技信息》 网址: http://www.zgkjxx.cn/qikandaodu/2021/0119/1304.html



上一篇:试论地铁线网大发展下的乘务运作管理
下一篇:科技引领 执法全程信息化

中国科技信息投稿 | 中国科技信息编辑部| 中国科技信息版面费 | 中国科技信息论文发表 | 中国科技信息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中国科技信息》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